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13人,他们是:上海的李达、李汉俊,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广州的陈公博,旅日的周佛海,包惠僧受陈独秀派遣参加了会议。他们代表着全国58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参加了会议。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决议,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3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任书记。
中共一大代表(13人)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主要内容有: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党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党的组织方面的规定为,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等。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一件具有划时代历史意义的大事,它标志中国革命的一个重大转折点,正如毛泽东所说:“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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