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现恤孤院路3号)召开。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陈潭秋、恽代英、瞿秋白、张国焘、李立三、项英等来自全国各地及莫斯科的代表近40人出席大会,他们代表了全国420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了会议。 陈独秀主持会议并作报告,主要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决定和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依据和过程。大会接受共产国际关于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进行合作的指示,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采取党内合作的形式,同国民党建立联合战线,以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国民革命任务。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关于农民问题的决议案》等文件。大会选举了由9名委员和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了中央局,选举陈独秀为委员长。
中共三大通过的决议案及宣言
党的三大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孙中山先生对国民党进行了改组,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召开了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群众运动,胜利地举行了北伐战争,促进了中国革命的高涨。
党的三大所确定的建立国共合作革命统一战线的策略,促进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实现,使共产党活动的政治舞台迅速扩大,加速了中国革命的步伐,为波澜壮阔的第一次大革命作了准备。